德興市林木采伐管理辦法(暫行)現行有效
& #40;2021年7月6日德興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 2021年7月19日德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通知德府辦字〔2021〕58號公布 2021年7月19日起施行& #4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新形勢林業發展需要,充分調動全社會造林育林護林的積極性,促進森林資源科學經營、合理利用,確保林業“雙增”目標的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江西省森林條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集體林采伐管理的意見》《江西省林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省林政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上饒市林業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林木采伐監督管理的通知》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森林資源管理和森林、林木生產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 計劃分解
第三條 各鄉鎮(街道)及林權單位每年于1月底前,將本轄區范圍內當年需采伐山場進行摸底調查后,將需采伐山場計劃數量上報市林業局。市林業局依據森林資源總量、森林經營方案和森林撫育等任務情況,將生產計劃分解到各鄉鎮(街道)及林權單位。各鄉鎮(街道)及林權單位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和森林資源現狀,將木材生產計劃分解落實到各行政村(居)進行公示,并將落實情況上報市林業局,由市林業局錄入全國林木采伐管理系統。
第三章 采伐證辦理
第四條 采伐證辦理流程
采伐申請——村(居)初審意見——鄉鎮(街道)審核意見——采伐作業設計——公示——市林業局審批——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
(一)采伐申請。采伐申請人持林權證向當地申報填寫《林木采伐申請表》,權屬爭議山場在未調處前不得申請采伐。
(二)村(居)意見。村(居)委會對集體個人(含綠野林場集體林地)申請采伐的山場林木權屬的真實性進行初審,簽署意見。
(三)鄉鎮(街道)審核。鄉鎮(街道)審核后指派技術人員開展伐區采伐作業設計。
(四)采伐作業設計。作業設計人員按照林木采伐作業設計規程,實地進行伐區作業設計,制作林木采伐作業設計書。
(五)公示。將采伐作業設計情況在村(居)進行二榜公示七天,無異議后,經政府主要領導審核同意或會議確定蓋章,報市林業局審批。
(六)市林業局審批發證。市林業局根據森林采伐管理有關規定,對所上報的林木采伐作業設計書進行審核批準后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
(七)國有林經營管理單位林木采伐,直接向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有關規定設計審批發證。
第五條 采伐作業設計范圍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應當申請采伐許可證,并按照采伐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但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古樹名木、天然生長的珍貴樹木和瀕危、稀有樹木除外),不需申請采伐許可證;采伐自然保護區以外的竹林,不需申請采伐許可證,但應當符合林木采伐技術規程。國有林(含綠野林場國有林地)采伐、疫木采伐、森林撫育等省級以上項目,由林業主管部門派技術人員進行伐區作業設計,集體林(含綠野林場集體林地)和個人承包經營集體山林采伐,由當地鄉鎮(街道)派技術人員進行伐區作業設計。
(一)國有林、集體林及林農個人申請采伐林木15立方米以上的,按照相關采伐技術規程進行伐區調查作業設計,制作《林木采伐作業設計書》。
(二)林農個人申請采伐林木15立方米以下的,制作《林木采伐簡易申報卡》。
(三)自然保護地的林木,原則上不得采伐,但因防治林業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維護主要保護對象生存環境、遭受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必須采伐的除外。
第六條 林木采伐作業設計規定
作業設計技術人員必須按林木采伐設計有關規程實地進行設計,并對作業設計的真實性負責。
(一)采伐設計技術人員必須實地勾繪面積和四至,采取實地調查的方式確定采伐類型和方式、采伐蓄積、出材量等。
(二)設計人員在采伐設計時必須核清所設計山場的起源、森林類別,是否在自然保護地、風景名勝區范圍等。
(三)采伐作業設計時必須有兩人以上參加。
(四)采伐作業設計書制作必須規范、準確、清晰、完整。
第七條 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時應提交的材料:
(一)林木采伐申請表。
(二)林木權屬證明材料。
(三)《林木采伐作業設計書》或《林木采伐簡易申報卡》。
(四)林權所有者上年度采伐跡地更新驗收合格證明。鄉鎮(街道)在《林木采伐申請表》相應位置簽署是否合格情況,是否在道路沿線可視范圍,是否屬公益林、天保林或自然保護地等。
(五)還貸憑證、皆伐造林保證金繳納憑證。
第八條 林木采伐許可證由鄉鎮(街道)指定專人統一代辦。
第九條 鄉鎮(街道)要及時建立采伐臺帳和相關采伐與跡地更新檔案,做到檔案齊全、內容準確、分類歸檔、管理規范。
第四章 人工林采伐管理
第十條 國有林林木主伐年齡要達成熟林以上,集體、個人林木主伐年齡要達近熟林以上;中幼林撫育采伐、低產林改造按有關技術規程執行。
第十一條 實行小片皆伐經營。坡度25度以下山場,一次皆伐面積原則上控制在300畝以內;坡度25度以上的,一次皆伐面積原則上控制在75畝以內。
第十二條 通道兩側林木采伐。對于主要交通道路兩側可視范圍內的森林,原則上不得皆伐,確需采伐的,須經市政府批準同意,且主伐年齡須達到成熟林以上,連片皆伐面積原則上不超過3公頃。
第十三條 商品林采伐要嚴格執行林木采伐技術規程,商品林皆伐除要編制林木采伐作業設計,應同時編制采伐地塊的更新造林作業設計,明確造林主體、資金、時間和樹種等;森林撫育、低效林改造等林業工程項目涉及采伐林木的,要嚴格按照相關技術規程,依法依規辦理林木采伐手續。
第十四條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項目建設單位申請辦理使用林地行政許可,在編制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時,應同時編制林木采伐作業設計、古樹名木保護方案或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采集方案。項目建設單位獲得使用林地行政許可后,林木采伐單位或個人憑“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或“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批復”和采伐作業設計到林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林木采伐許可。采伐手續辦理后,林木采伐單位或個人憑證組織人員進行集中采伐;涉及古樹名木或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的,要按照上級部門批準的方案進行保護或異地移栽。
第十五條 生物防火林帶林木采伐。原則上禁止在國家一級公益林、自然保護地等重點區域內實施生物防火林帶建設項目。實施生物防火林帶建設,要編制項目實施工作方案,并依法依規辦理林木采伐手續,憑證采伐。
第五章 天然林采伐管理
第十六條 嚴禁對天然商品林實施主伐,嚴禁對天然林實施皆伐改造(防治林業有害生物除外),嚴禁移植天然大樹進城。
第十七條 嚴格控制天然林撫育采伐、低產低效林改造和其他采伐審批。對低產低效天然林,堅持“保護優先、自然修復為主”的原則,加大封山育林力度,盡量減少人工干擾。對低產低效天然林實施改造,必須列入年度低產低效天然林改造建設項目,嚴格確定改造對象,從嚴控制規模和范圍,科學設計改造方式和強度,嚴格執行相關技術規程和政策要求。
第六章 疫區疫木采伐管理
第十八條 疫區內松科植物只能開展除治性采伐,禁止開展除治性采伐以外的其他疫木采伐活動。除治性采伐應在媒介昆蟲羽化期內集中進行,分為擇伐和皆伐(強度清理)兩種方式,一般以擇伐為主,具體根據小班疫情發生程度而定。每年 4 月-10 月為松褐天牛的羽化期,原則上不允許松科植物采伐,不能進行松木的安全利用。疫木伐樁必須控制在離地面 5cm 以內、剝皮。疫木伐木主材、枝椏全部分類打包下山,不留山場,要就近送往疫木定點處置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十九條 征占用林地等各類采伐涉及松科植物的,必須嚴格按照疫木采伐要求和無害化處置方案進行監管和實施。松科植物要單獨采伐,對于數量少且不具備削片(粉碎)條件的可以采取就地及時焚燒或鋼絲網罩處理;其它的必須將松木主材和枝椏封閉就近送往疫木定點處置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理;松原木或段木下山要在指定的地點單獨堆放,不得與其它木材混堆,并有專人管理。原則上做到日采日處,即當天伐倒松木當天下山、當天裝車運至疫木定點處置企業、當天無害化處理。
第七章 森林督查與執法
第二十條 采伐作業以林權所有者自主管理、自我約束為主,林權所有者是伐區采伐作業和跡地更新的責任主體。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提供優質服務和技術指導,積極引導林權所有者依法依規采伐利用森林資源,督促其按規定及時更新,鄉鎮(街道)要依法查處違法采伐案件,切實保護森林資源持續發展。
第二十一條 構建“天上看、地上查”的“天地空”監管全覆蓋體系,通過平時巡查和利用遙感等技術手段,發現森林變化圖斑。鄉鎮(街道)要組織技術人員對國家林草局下發的所有變化圖斑開展實地查驗,全面梳理,按職能對問題圖斑及時整改,林業主管部門加強指導和督查,確保問題圖斑整改到位。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1年7月19日起實行。